《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》第八章涉外宗教事务 第五十条

2018-12-04

第五十条:市宗教团体可以按照有关规定,邀请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来访的外国人在本市宗教活动场所讲经、讲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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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闵行区闵东路11号106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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